央廣網北京11月26日消息(記者 門庭婷)11月25日晚間,鑫苑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發布終止交付前及咨詢服務補充框架協議。
公告顯示,于2021年11月25日交易時段結束后,公司(為其本身及代表其附屬公司及聯系人)與鑫苑地產控股(為其本身及代表其附屬公司及聯系人)雙方同意不進行交付前及咨詢服務補充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并訂立了終止協議,終止交付前及咨詢服務補充框架協議。
據了解,自終止協議日期起,交付前及咨詢服務補充框架協議項下的所有權利及責任將告終止,任何一方概不得就與交付前及咨詢服務補充框架協議有關的費用或違約行為向另一方提出任何申索。
因此,于2019年交付前及咨詢服務框架協議項下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仍為人民幣1.56億元。
根據集團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管理賬目,于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2019年交付前及咨詢服務框架協議項下的未經審核交易金額約為人民幣9721.8萬元。該金額并無超出金額為人民幣1.56億元的現有2021年交付前及咨詢服務框架協議年度上限。